2022年11月23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版)》(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与氢能相关的内容如下: 二、重点任务 (一)开源谱写新篇章 3.推进零煤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长兴岛电厂更新改造,结合市政天然气上岛进度,在满足全岛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兼顾未来供热及电力调峰需求,稳步推进现有机组“等容量”替代,2025年前完成现有机组“煤改气”清洁能源升级替代工作,确保崇明区全域范围无燃煤设施,推进长兴岛电厂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2030年前开展天然气掺混氢气等低碳技术在燃气发电和供热中的试点。 (四)提升优化新交通 13.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加速推进公共服务车辆低碳转型,在地面公交、巡游出租、公务用车、环卫用车、物流等领域推广清洁能源。到2025年,公交、出租行业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到2030年公共服务车辆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加快社会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推广,重点研究燃油车替换为新能源车的鼓励策略,引导存量燃油车更新替换为新能源车。社会燃油小客车保有量力争到2030年进入峰值平台期,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到2050年左右力争达到80%。研究新能源车进岛优惠等措施。加大公路货运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在固定线路、区域短驳的货运车辆优先推广纯电动化,对于长途货运车辆鼓励使用氢燃料、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逐步提升清洁能源比例,2035年前开展清洁能源中重型货车应用示范,2035年后逐步推广清洁能源中重型货车商业应用。 三、特色示范 (六)交通领域:建成一批交通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开展交通枢纽场站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低碳码头示范、非道路移动源清洁能源化示范和氢燃料电池应用等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