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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汽车或可持牌上路!深圳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时间:  2021-03-25 22:00  来源:  汽车总站网   作者: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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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无人驾驶的智能汽车时代已至,造车新势力悄然兴起。作为一个新兴领域,智能网联汽车怎么管理,数据隐私如何保护,“无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在谁等问题不容忽视。





3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无人驾驶”等智能网联汽车在登记上牌后,可以和传统汽车一样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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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探索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智能网联汽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作为一直被视为智能手机之后的另一超级智能移动终端,智能网联汽车终极目标就是实现“无人驾驶”。


然而这一新兴领域却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尴尬。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飞速发展,很多技术性难题已在相当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是拥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完全不同于人为操控的传统汽车,原有针对传统汽车的法律制度以及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需要,亟需用立法手段予以破解。


深圳率先探索立法,既有现实的需求,也有国家层面的政策依据。据了解,深圳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领域有着较为雄厚的技术基础,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行业拥有一批优秀企业,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基础。


在国家制度安排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提出,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探索。


“无人驾驶”汽车或可持牌上路!深圳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因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拟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从道路测试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将有力推动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上新台阶。


允许智能网联汽车合法“上路”


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仍处于大规模研发投入阶段,只有实现产品商业化落地应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对机动车产品进入市场实行的是准入管理制度,智能网联汽车无相应准入标准,就无法列入汽车产品目录、无法销售、无法注册登记、也无法像传统汽车一样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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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召开的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李彦宏视频直播了一段自己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北京五环的情景。但随之而来的尴尬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为自然人。依照这一法律规定,“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李彦宏随后也接到了交管部门的罚单。


此次立法有望破解这项“准入”难题。《征求意见稿》规定,相关部门根据技术成熟度和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并鼓励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团体标准。符合产品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允许在特区范围内销售、登记、上牌。智能网联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智能网联汽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特区道路行驶。


“无人驾驶”也需有人担责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无人驾驶”汽车由谁担责?记者了解到,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违章的处理规则,是按照车辆有驾驶人的传统思维设计的,但是智能网联汽车却存在有驾驶人和无驾驶人两种情况。在有驾驶人的情况下,仍可参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在无驾驶人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却是一个难题。


“无人驾驶”汽车或可持牌上路!深圳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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