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 创优 • 创见
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氢能多次被“官宣”,国家发改委再次“点名”氢能

时间:  2019-07-17 17:47   来源:  能链    作者:  网络转载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

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

氢能多次被“官宣”,国家发改委再次“点名”氢能

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并就上半年经济形势、能源迎峰度夏、产业链外迁、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

孟玮表示,对煤炭领域,在巩固去产能成果的同时,要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转型发展,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储能系统,统筹规划氢能开发布局

这不是今年国家发改委第一次官宣氢能。

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参观了亿华通最新一代自主燃料电池发动机,并对其成本、安全、运营状况及前景等多维度深入了解后,表达对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信心。

今年4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在官网上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被纳入鼓励类发展。

在此次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等内容被列入鼓励类的第五项(新能源)中。

而燃料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双极板、低铂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DC/DC、70MPa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等内容也被列入鼓励类的第十六项(汽车)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中。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连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其中,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和产业化,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制造,燃料电池装备制造,氢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被列入目录。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该意见稿直接涉及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的目录共计6条,涵盖氢燃料制取、储运及相关设备,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车核心部件,氢能基础设施等全产业链类目。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

汽车总站网

  • www.chinaautoms.com/由北京茂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2019

    京ICP备18056018号

    合作QQ: 30514088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河营国际城乐想汇3号楼1612室